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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金和诚意金分不清?小心购房陷阱!

2021-4-28 15:23| 发布者:admin| 查看:305| 评论:0|原作者:admin|来自:搜狐焦点

摘要:定金和诚意金分不清?小心购房陷阱!
  购房时,购房者常常会被要求先支付定金才能享有优惠,还有些开发商或者中介要求购房者先支付诚意金,说是可以随时退还,这是真的吗?很多人也许还分不清定金和诚意金,其实二者是大不相同的,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认认真真的区分一下。一起来跟随小编看看本文的相关介绍吧。
  一、定金
  首先,我们要先聊聊定金的相关知识。大家一定要知道的一点就是,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。因为定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,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而缴纳的,在应该给付的数额内预先向对方交付一定金钱的担保形式。一般购房定金以书面形式约定,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,定金合同从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。购房定金的数额应由房屋交易双方当事协商确定,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。
  二、诚意金
  诚意金和定金是不一样的,诚意金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。诚意金其实是一种日常叫法,其实就是双方达成购买意向。诚意金可作为房款,如果达不成购买意向的话,将无条件的退还,这个诚意金额度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好的,没有所谓的法律约定。买房者预先支付的诚意金一般还叫做认筹金,它是开发商为了吸引有购房意向的买房者,预先向售楼方缴纳的款项,其实这是开发商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快速回笼资金的一个手段。
  由此看来定金和诚意金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。定金是在签合同时或签合同前支付的一定额度的金钱,作为一种有效的担保方式,相当于保证金,是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的,如果付定金一方不履约,定金不能返还,如果收定金一方违约,定金则双倍返还。而诚意金不具备法律属性,说白了是没有一纸合同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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